为促进学院学风建设,提升集体凝聚力,鼓励学生个性发展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根据学生校、院两级奖励管理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奖励金来源
学校按在籍学生40元/人标准下拨经费,作为奖励金来源。
第二条 奖励项目与范围
中国猜球官方网,最专业的猜球门户!设有综合素质、思想品德、学习、管理活动等八大类学生奖励。凡属中国猜球官方网,最专业的猜球门户!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均有资格参评院级各相关奖励项目。
第三条 参评奖励的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行优良;
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刻苦认真;
3.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友爱同学;
4.积极承担社会服务工作,热心为集体、同学服务;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。
第四条 奖励限制条件
1.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触犯国家法律者;
2.受到纪律处分者;
3.未按时注册者;
4.无故欠缴学费者;
5.参评学年度修读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者;
6.处于休学期间者。
第五条 奖励评审程序
1.个人(团队)申报或班级推荐;
2.班级或部门评议;
3.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小组审核并公示;
4.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,确定当年获奖名单及奖励等级;
5.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第六条 奖励评审小组划分及职责
1.班级奖励评审工作小组,组长由班主任担任,小组成员由班级干部、学生代表组成。职责是:组织本班学生学习学生奖励条例,按程序开展本班奖励评审工作,及时向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小组反馈信息,协助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小组处理奖励评审过程中的问题;
2.院级各部门评审小组,组长由部门负责辅导员担任,小组成员由部门学生干部、学生代表组成。职责是:按程序开展本部门奖励评审工作,及时向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小组反馈信息,协助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小组处理奖励评审过程中的问题。
3.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小组,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,小组成员由辅导员、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。职责是:对奖励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、审定、公示,确保评审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第七条 院级奖励评选时间
奖励申报、评比原则上在每年11月进行,个别奖项可即时申报或奖励。
第八条 院级奖励的原则
奖励评定以诚信为原则,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意见箱或其他合理程序提出申诉。对有真名实姓的学生来信应认真处理,及时答复。若发现有弄虚造假现象或其它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,取消两年奖励参评资格。奖项设置、参评条件、奖励额度等奖励细则详见附件。校、院奖励项目相同时,院级奖励标准不得超过校级奖励标准。
第九条 本条例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试行。